從FENTY案淺析外國人姓名權在商標異議和無效案件中的保護情況
名人的姓名與普通群眾相比,不僅是其本人的代號名稱,更是具有更高的號召力。名人創(chuàng)辦自己品牌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本文的主題人物:ROBYN RIHANNA FENTY(羅比恩•蕾哈娜•芬緹)于2017年創(chuàng)立了自己的彩妝品牌FENTY BEAUTY,一經推出就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范圍內美妝愛好者的歡迎。
2021.11.02
姓名權可作為在先權利對抗在后商標注冊(“IVERSON”商標侵權案)
在商標與他人在先姓名權發(fā)生沖突的案件中侵犯他人姓名權原則上應以不正當目的為要件,權利人的知名度雖然并非姓名權的保護要件,但權利人是否具有知名度通常是判斷使用人是否具有不正當目的的因素之一。
2021.06.23
姓名權可作為在先權利對抗在后商標注冊(“NICOL KIDMAN””商標無效糾紛案)
2006年4月30日,自然人吳某申請注冊第5327996號“NICOL KIDMAN”商標(附圖一)。 2009年8月7日經商標局核準注冊在第18類傘、雨傘或陽傘傘架、仿皮、錢包、書包、手提包、公文包、旅行包(箱)、皮制帶子、裘皮商品上。
2021.06.15
姓名權可作為在先權利對抗在后商標注冊(“Taylor Swift”商標異議糾紛案)
申請人提交的證據(jù)可以證明“Taylor Swift”女士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日前已在歌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申請人在第25類商品上注冊被異議商標具有不正當利用“Taylor Swift”這一姓名營利的目的,被異議商標的注冊與使用損害了“Taylor Swift”的姓名權,不應得到支持。
2021.04.20
名人非正式姓名可依《商標法》作為在先權利獲得保護(“PACO RAB+ANNE”商標異議案)
《商標法》禁止損害在先姓名權的注冊申請行為。非正式姓名作為姓名的一種表現(xiàn)形態(tài),亦可根據(jù)《商標法》作為在先權利進行保護。特定情形下,姓名權可以授權委托他人代為行使。
2021.01.13
從Marlon Brando(馬龍•白蘭度)異議案看已故知名人物姓名的保護
Marlon Brando(馬龍•白蘭度),美國影視演員,于1950年進入電影界,出演了《男兒本色》、《欲望號街車》、《薩巴達萬歲》、《凱撒大帝》、《碼頭風云》、《教父》、《現(xiàn)代啟示錄》和《血染的季節(jié)》等多部影片,獲得戛納國際電影節(jié)最佳男主角獎、英國電影學院最佳外國男演員獎和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獎等眾多獎項,被評為當代好萊塢最偉大的演員之一,被美國電影學會選入“百年來最偉大的男演員”陣容,是影響力巨大的銀幕偶像。
2020.04.15
“金龜子”藝名獲姓名權保護
提起“金龜子”相信很多80、90后都非常熟悉,金龜子(劉純燕)和毛毛蟲(何炅)主持的《大風車》是我們童年不可磨滅的美好記憶。在節(jié)目里金龜子和毛毛蟲通過游戲式的演繹方式,向小觀眾們傳授了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劉純燕塑造的頭上長長的觸角,背著七星瓢蟲殼的金龜子形象,已深入孩子們的心,成為了許多走出童年的人們心中永遠不會忘記的形象。
2019.09.10
對“喬丹”案的幾點思考
2016.12.22
瑞士著名獨立制表師基于姓名權成功異議他人的惡意搶注
申請人雷德里克•喬溫特(FREDERIC JOUVENOT)先生基于其在先姓名權、被異議人的惡意商標注冊等主張針對“FREDERIC JOUVENOT”商標提出異議申請。近期收到商標局的不予注冊決定書,其中,商標局基于《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明確支持了異議人的在先姓名權主張,最終裁定被異議商標不予注冊。
2016.09.07